佛山市贸促会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市贸促会展览信息部工作岗位,共招2名,男性。 二、招考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义务,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二)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外贸、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 (三)身体健康,年龄25-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市户口; (四)以上岗位须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本科学历月薪2400元(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连续2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1号口岸大楼4楼,联系电话:82510531,82305225。 (二)报名要求: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会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五、考试事项和时间 (一)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定在2011年5月下旬进行;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考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贸促会与确定的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