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是省体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一所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兼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体育人才和优秀运动员人才为已任。学院座落在长沙市体育新城体院路71号。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加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的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和纪检监察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全日制学历,年龄35岁以下(博士生或高级职称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体育局、湖南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6月3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人事处(长沙市体育新城体院路7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在职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要求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 笔试:符合资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应聘行政管理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推拿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应聘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试教。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其政治品德、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进行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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