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 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眉山人才网:www.msjob.gov.cn/index.asp、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qs.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1年眉山市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栏内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进行设置(详见附件2),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对照,资格审查时将以此为依据。 (4)符合《眉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 (二)报名地点:青神县教育局人事股(青神县建设路30号),联系电话:028—38813549。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或电话咨询青神县教育局,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眉山市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2份(请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或眉山人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标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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