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1]2号)以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2011年学校人才引进仍然按照“优化结构、发展航空特色”的思路,重点引进航空类学科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2、引进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三、引进计划见《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人才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校园招聘会及其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方式:网上或传真接收应聘简历(学校邮箱:person@syiae.edu.cn、person@sau.edu.cn;传真:024-89723982);联系电话:024-89723982。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有关材料: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参与科研课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三)招聘方式采用考核方式1、人事处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后,转发各教学单位初审,确定试讲名单;2、各二级学院初步审核各 教学单位的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人员进行试讲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授课及心理测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具体考 察办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应有教务或人事处相关人员参加,由人事处进行试讲录像)。每名评委独立给出评定结果并填写《评价考核表》,对经考察符 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填写《人才引进审批表》,与《评价考核表》和《引进后工作安排》一起报到人事处;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各二级学院初审结果对上报的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情况(录像)、学术水平进行审议,并对其发展情况予以评估,填写《引进人才专家审议表》,并投票,票数通过者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四)校长办公会审批;(五)体检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六)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备案;(七)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五、试用期限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附近: 计划信息表(沈航硕士考核).xls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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