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为加快我区教育发展的步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实现建设教育强区的目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2.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3.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4.2011年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具备了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共20人) 1.高中6人:其中:物理专业1人、化学专业1人、生物专业1人、地理专业2人、美术专业1人。 2.初中7人:其中:语文专业1人、数学专业1人、信息技术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地理专业1人、化学专业1人。 3.小学7人:其中:体育专业1人,音乐专业1人、美术专业1人、信息技术专业2人、英语专业2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 6 月 7日 至9 日。 2.报名地点: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西堤横街4号,咨询电话:0751-8917293)。 3.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存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计生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以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并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浈江区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考务费100元。准考证在 6 月 17 日上午9:00—11:00在报名地点处领取。 五、考试 (一) 笔试1、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合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6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1号)。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出现同等分数,则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 6 月 21 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及韶关市教育信息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局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告。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1.以说课为主(时间15-20分钟),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 (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专业学科的,面试主要考专业技能(分数占80%),答辩 (分数占20%)。 1、面试时间:2011年 6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8:30时。 2、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1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三)加分(以区人社局、教育局审核为准) 1、竞聘者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奖项不重复加分。 2、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3、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在享受粤人发[2007]141号文加分的基础上,笔试成绩加3分。 4、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5、以上4类加分不累加,只能加1类。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 7 月 1 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及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浈江区教育局信息网、韶关市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告。 七、聘用事宜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在上述地点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5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必须和浈江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并先到浈江区所属的农村中小学校服务五年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说明 1、凡某专业报考人员不足3人的,不开考(退还报名费)。 2、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院校或单位。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917293。 本公告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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