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为切实将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打造成全市一流学校,实现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学生的“四名”办学目标,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 5名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区内外全国模范教师、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教师; 区内农村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二)近三年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三)第一学历为专科以上或现学历为本科以上,并具有小一以上职称,且满三年以上教龄; (四)原则上年龄须在 35周岁以下( 1976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其中为 全国模范教师、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市级以上名教师、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 45周岁( 1966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六)全国模范教师、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教师直接考核聘用; (七)无计划生育问题,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 3人,小学数学 2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业绩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 2寸照片 3张。体检前还需提供县(区)计生局出据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区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 :6月 11-1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30)。 报名地点 :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二)考试。考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若报考同一学科人数较多需分考场考试的,则按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最终按所在考场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 说课。总分为 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时间为 10分钟。 2. 答辩。总分为 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时间为 5分钟。 3. 说课、答辩时间: 6月 18日上午 8:00开始,地点待定。 (三)表彰及名师类加分。 1. 表彰类加分: 2008 年以来凡是获得: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以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的加 8分,省部级的加 6分,市厅级的加 4分,区级和市直部门的加 2分,区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1分。 2. 名师类加分:上述两类奖项中如同一人获多种奖项,只取最高级别加分。(四)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根据说课、答辩和获奖加分的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计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为 6月 21日上午 7:00在区教育局大楼前集中。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六)公示。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天。 (七)聘用。对公示通过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五、工资待遇依据相关政策,被聘用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的待遇。六、组织与纪检监督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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