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有关规定,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下列报考条件的招考对象均可报考招聘计划中的任一职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高等院校本、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2011年毕业生不可以报考,包括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优惠政策。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名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精彩专题栏目下事业单位招聘专 题。网址: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8月2日8:30-8月10日24: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8月11日-8月12日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现场确认:在报名网站上被审核通过人员请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于2010年8月14日-8月15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省森工总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4、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451-82648539;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 质,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 的比例进入面试。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每科各以百分计,总分为200 分。 3、面试内容:面试由省森工总局统一组织。面试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等各方面考察。 4、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经省森工总局研究同意后,报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 (五)监督电话 0451-8713013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51-87130315(省纪检委驻省人保厅监察室) 0451-82627805(省纪检委驻省森工总局监察室)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七)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三、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四、直属事业单位简介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1、简介: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始建于1963年,地处绥化市区、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是国家确认的具有乙级资质的综合勘察设计单位。有建筑设计、道路桥梁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等多个专业。省编委核定编制70名,现有职工6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18人。我院配有先进的计算机局域网、设计软件,先进的勘测仪器、检验设备,以现代化的手段进行设计及各种数据、信息的处理。 2、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绥化市中兴东大街456号 联系人:魏佳、李砾 联系电话:0455-8234328 邮箱地址:sjy_4328@126.com 3、招聘岗位及条件 http://www.hlj.gov.cn/zxxx/system/2010/08/03/010088488.shtml 森工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