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网【官方站】权威信息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教试题 >

2010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事业单位招

时间:2010/08/05 14:17:25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清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对区直及街镇事业单位缺编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区府发[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清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对区直及街镇事业单位缺编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区府发[2007]1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清城区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建筑材料试验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工民建、土木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4日—2010年8月16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每天上午0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二)报名地点:清城区政府办公楼4楼412室。联系人:成爱党、邓惠群。联系电话:3939151。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自行下载《清城区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试用和考核等程序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人事局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于2010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在区政府一楼西101室进行。
2、笔试范围及要求
笔试范围包括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工民建、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基础专业知识。通过笔试,从每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高到低各选出前四名进入面试。笔试命题委托地市级考试机构承办,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的两位数)占考生总成绩的50%,并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写作能力、业务能力和电脑技能三部分组成。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其中写作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30%、业务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50%、电脑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20%。
写作能力和电脑技能合并进行,要求考生120分钟以内在电脑上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并完成版式设计工作;同时完成若干道与计算机技术相关的题目。
业务能力采取问答的形式进行。内容以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能力为主,每位考生问答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面试题命题委托地市级考试机构承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用
根据每个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分数合成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2名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考核
试用期满六个月后,由区建设局组织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4名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其中考生笔试面试阶段总成绩占50%,考核小组考核分占50%。根据不同职位,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1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考核总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六、体检
按职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区人事局指定韩国整形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组织实施。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公示、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1、根据区物价部门批准,每位考生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六个月内,按1500元/月/人的标准领取试用期生活补贴。
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清城区建设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位表.doc(点击下载)
2、2010年清城区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局
清远市清城区人事局
2010年8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