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财务处(泉州校区)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学院、民办学院除外),3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 2.往届生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211高校毕业、有实际财务管理经验、计算机水平较强或男性应聘者优先考虑。 二、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泉州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办法 发布日起至2010年8月17日12时止,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czp.hqu.edu.cn/zpstar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往届生)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经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将通知本人接受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宁缺勿滥。 四、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595-22693889(可接收短信)。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3788826593、13358581688。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