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形势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淮海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世纪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技术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O7]146号)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职数1:3比例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3比例的需进行笔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取试讲形式,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通过面试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未参加笔试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50%。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宿迁人才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六、联系方式 淮海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0527-82860115 http://www.sqgjjx.com 宿迁市人社局:0527-8435901584353088 宿迁人才网: http://www.sqrc.cn 附:淮海技师学院招聘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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