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300名,全部聘用到镇乡缺编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设置中学教师(初中、高中)岗位80个,小学教师岗位220个。岗位设置计划于8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毕节市教育网上公布。 (网址:毕节市教育网:http://bjjy.gov.cn/eduman3/ 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毕节市市籍(户籍在毕节市一年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迁入毕节市或参加高考前是毕节市户籍])的师范类大专以上和非师范类本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 2、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本科以上毕业生可自由选择报考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 3、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已签约的特岗教师(含毁约的)不得报考;特岗教师瞒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未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以其他形式取得文凭的不能报考。 5、报考者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发布招考信息: 2010年8月4日至8月15日 (二)报名: 考生可根据本人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个人志愿报考相应层次(中学、小学)学科岗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毕节二小。 3.报名考试费:每人交100元。 4.报名时须带资料: (1)《毕节市2010年新增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毕节市教育网上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 (3)小二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4)未婚者需交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办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已婚者需交结婚证和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办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四、考试及体检 1、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100分,以笔试成绩80%和面试成绩20%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别按中学、小学分学科进行。笔试内容为初中和高中基础知识,其中高中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总分150分,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美术、计算机、体育共13个学科。每个学科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调整该学科拟招聘岗位人数,报名者可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拟招聘学科岗位。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毕节七中、八中。 笔试时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公布:8月25日下午(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教育网上公布,并张贴在市教育局招生宣传公告栏内)。 (3)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分中学、小学按各学科设岗数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预选入围(末位名次并列者皆入围)参加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8月28日上午9点起。 面试地点:八中。 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名单公示:8月29日下午(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教育网上公布,并张贴在市教育局招生宣传公告栏内)。 2、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和学科,按设岗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划线入围参加体检。同一学科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均作为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岗的,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8月30日上午9:00起(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择优聘用 1、选岗。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入选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相应岗位,若出现中间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若出现末位分数并列的,将在最后一个岗位所在学校增设岗位一并聘用。超过规定时间不到场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进行空岗递补。 选岗时间:9月4日上午8:30——12:00。 选岗地点:毕节二小。 2、聘用:对选定岗位招聘的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不能申请调动。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志愿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有一年不合格者,不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予以辞聘。 2010年9月8日前获聘人员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逾期不到岗者,所签聘用合同作废。到岗后,个人档案在2010年12月31日前必须交到市教育局,个人档案逾期不到者,将废除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