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中学教职员15名。 一、招聘的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及以下资格条件: 社会人员: 1、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音乐科目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要求可登录http://www.gz.gov.cn/vfs/content/content2.jsp?contentId=270490查看。 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已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含非师范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9日(星期四)12:00时至8月23(星期一)24:00时。缴费截至时间为8月24日(星期二)12:00时。 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人,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具有国家“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社会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所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须参加笔试者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具体应聘职位,只填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参加笔试者网上限报1个学科。 免笔试者在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具体应聘职位(详见附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招聘2人以上的学科,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的依据。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自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2010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定9月6日(星期一)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同时办理参加笔试入围人员填报应聘详细职位志愿。 确定资格审查名单的方式: ①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10年9月9日(星期四)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初定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将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 4、专业能力测试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的人数,у代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招聘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该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缺考或零分者除外)。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教、说课或技能测试的形式,占总成绩的70%。 专业能力测试初定2010年9月19日—2010年9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2010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考生中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进入了面试的考生中进行补录。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补录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补录人选,并由补录单位对补录人选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最后按补录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补录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咨询电话:34683332,34683341,周老师、何老师) 附件: 1、招聘学科表.xls 2、2010年南沙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xls 3-1、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3-2、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社会人员).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