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组织、安排、发布和实施的。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1、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