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的哥斗狠身亡时间一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那么,男子与的哥斗狠身亡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意外事件呢?微热网温度君个人认为应当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追究的哥的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本案的哥与死者此前并不认识,的哥对死者的情况肯定不了解,不可能注意到他有心脏病,也没有义务注意,在该情况下,不能要求的哥预见到普通的争吵(没有攻击行为)会致人死亡的后果。
一段摩托车司机与的哥起争执后突发疾病倒地的视频引关注。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将一辆摩托车停在一辆出租车前,不停辱骂的哥,多次向的哥斗狠,双方发生口角。争执持续约2分钟,黑衣男子骑车准备离开时突然倒地。一女子情绪激动说“他有心脏病”。从视频看,这个的哥挺克制的。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不但挨了骂,最后还被逮捕,只因为摩托车司机犯心脏病死亡了。这个的哥确实够冤枉啊!难道以后和别人吵架前,还要耐心地问问您有心脏病吗?难怪有网友说:以后出门不能扶老人,要离猫猫狗狗远一点,不能打架,不能吵架....那干脆别出门了。
涉事的哥被批捕,6月份的新闻,9月批捕,10月被曝光,的哥也没动手,男子争吵后心脏病突发死亡。现在考虑的是,如果大家关注的足够多,对事实的认定有异议,会不会影响案件的结果呢?一方面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一方面希望司法独立不受舆论影响,很矛盾呀!不过最希望的就是善恶分明,不冤枉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