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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机争吵 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涉嫌公共安全罪

时间:2018/11/27 10:42:48来源: 作者: 点击:
只因不满公交车启动太急,男子与女司机发生口角,愤怒之下还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车上两名乘客受伤。11月2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检察院已经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人员李某某提起了公诉。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闫晴

  本报讯只因不满公交车发动太急,男人与女司机发作口角,愤恨之下还上前争夺方向盘,导致车上两名乘客受伤。11月2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检察院现已以涉嫌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人员李某某提起了公诉。

  据检察机关查询,本年44岁的李某某系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曾两次因盗窃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5月5日下午4时许,李某某酒后乘坐一辆30路公交车,以嫌公交车起速太快、自己刚上车还未站稳几乎跌倒为由,与公交车女司机张某某发作口角,进而引发争持。当公交车行至漯河市开发区解放路南段时,李某某俄然从座位上动身冲到女司机驾驭位前,强行争夺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

  因为其时公交车行进速度约每小时40公里,李某某的行为致使公交车强烈摇晃,司机张某某采纳紧迫刹车办法后,才没有使公交车进一步失控,但车上的两名乘客却受了轻伤。司机泊车后随即打了报警电话,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捕获。

  检察院审理以为,李某某争夺正在行进中的公交车方向盘,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损害到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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