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导,原本在台北市环保局清洁队工作的张建兴不满李姓室友吵得自己无法入眠,纵火报复,导致住在同楼层的哑巴妇人埋葬火窟,还有7人受伤。台湾高等法院11月28日二审保持18年徒刑判定,仍可上诉。 2月28日深夜,张建兴不满近邻李姓室友晚归,置疑李某成心宣布动静吵自己,发作口角。李某后来找二房东出头处理,二房东是李某的亲属,当场要求张建兴搬走。 张建兴起意报复,脱离租屋,骑自行车在路上闲逛,捡到1个空油桶,所以到加油站买汽油,又买了打火机,回到租屋,朝2楼客厅倾泻汽油纵火后逃离。 因为案发地点是以木板隔出5个房间,火势延伸敏捷,消防队员救出3男4女,分散26人,但住在2楼的55岁哑巴妇人逝世,还有7人受伤。 张建兴遭警方拘捕后,供认买汽油纵火,但辩称“不知道房内还有其他人”。 之后,张建兴一审被判18年徒刑,提出上诉,着重“没有成心杀人目的”。法庭争辩结束时,他许诺补偿对方38万元新台币,但他身无分文,且要等到他出狱后才实行,等于开言而无信。 受审期间,张建兴抱怨称病重且在看守所就医无效,希望能保外就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