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10时30分,通化县快大茂镇桂林山水城小区居民因家中温度低,到通化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在反映过程中,该居民与宏达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被打致头部受伤。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公安、住建等部门对事件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及时将受伤居民送至医院治疗。经通化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居民所受损伤为轻微伤,通化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