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保工程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2005年7月建设部、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二)环保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环保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环保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考试科目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 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 考试时间 2016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确定:2016年9月3、4日,历年考试安排如下: < bgcolor="#dddddd" border="0"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 |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第一天 | 上午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上午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
下午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下午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
第二天 | 上午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下午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