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于2016年8月1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于8月3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在山西省基础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特别要注意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下旬前完成。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晋教人〔2013〕40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凡参加2016年及之后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招聘的人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均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取教师资格证。《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特岗教师免费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废止。2015年及之前参加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拟招聘考试录用的特岗教师按原方案执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下旬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