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处以规定额度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下列工程建设标准条文中,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的有( )。 A.直接涉及国家主权的条文 B.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条文 C.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文 D.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条文 E.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条文 4.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 ) 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