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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昌宁县201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公告-云南教师招聘-教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1]1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及《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保政教发[2011]66号文件)要求,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继续实行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1年我县设招聘教师岗位180个。其中,初中岗位60个,小学岗位120个。为确保招足180名教师,县招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教师招聘一起组织实施,符合特岗条件的报省市批准为特岗教师。具体岗位及人数是:
(一)初中岗位(60个)
语文10个,数学9个,英语9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3个,政治3个,历史3个,地理3个,音乐3个,体育3个,美术3个,信息技术3个。
(二)小学岗位(120个)
语文41个,数学34个,英语13个,音乐10个,体育7个,美术7个,信息技术8个。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若有岗位招聘不足,其指标由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确定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
(一)初中岗位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二)小学岗位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在本县学校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现在本县学校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等五个科目的岗位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其他科目岗位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不能对口的要专业相近,报考小学其他科目岗位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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