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惠州惠阳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广东教师招聘-教师招
时间:2011-05-28 17:3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及职位 招聘高中教师13名,中职教师5名,初级中学教师 62名,小学教师40名(所需专业及人数可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教育局网站查询,网址附后)。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对象: 属于惠阳区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夫妻分居安置政策规定的人员。“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的公办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三)“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人员在惠阳区服务期满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以报考,但需提供证明材料和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规定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惠阳区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历、职称条件:应聘中学教师(含中职)的应届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农村初级中学职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的应届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如属在职教师,应聘高中、中职教师须有5年以上高中、中职教学经历,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应聘初中教师须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二级以上职称;应聘小学教师须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三)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6日——5月30日(假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服务大厅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 联系电话:0752-3826566、3826339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应聘高中教师可不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证明(暂缓就业人员)、家庭情况证明(符合夫妻分居安置政策规定的人员,需提供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及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在职教师应聘必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经验证后,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并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由笔试、说课、面试三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40%,说课占40%,面试占20%。 (一)笔试、说课、面试地点:惠阳区中山中学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相应职位的教材知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不考笔试,考专业技能)。若笔试人数与职位数未达到2:1时,该职位笔试分数必须达到及格以上,方可参加说课、面试考核。笔试成绩在考试当天20:00后在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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