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市2011年第三批招聘中学教师公告-广东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5-28 17:3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廉江市2011年第三批招聘中学教师公告为加快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我市中学教师缺编状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中学教师322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二、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参见《廉江市2011年第三批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设置表》(附后)。三、招聘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文化素质高,表达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二)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初中教师岗位须专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须本科以上学历。(三)具有与招聘岗位层次、科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四)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本市在职公办教师不能报考。四、招聘办法(一)笔试。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分别考相应学科知识(美术、音乐、体育三个学科免考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层次各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某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少于按比例计算的面试人数时,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确定招聘岗位名额。面试内容为上课,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美术、音乐、体育三个学科的面试内容为上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各层次各学科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2时,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确定招聘岗位名额。(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初中和高中教师各学科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执行现行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四)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五)公示。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体检人选名单及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廉江人事网、廉江市教育网进行公布和公示。(六)聘用。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取聘用为公办教师,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名额统筹安排到相关招聘学校任教。对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五、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6月10日、6月11日(共3天)。(二)报名地点: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三)报名手续:须本人填写报名表一份(代填无效),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相片两张,交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在读学校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政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职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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