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宣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宣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教育理念;4、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和从事普通高中教学2年及以上经历(截止2011年8月31日前)的;应、历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 5报考者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前,1976年8月1日后出生);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表”)。9、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各级人社(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