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共桂林市委党校2011年公开招聘硕士生教师简章-陕西教师
时间:2011-05-30 1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2011年公开招聘硕士生教师简章 因干部培训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试讲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为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不限,经济、工业、农业、旅游等管理专业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能适应专题讲座式的授课要求。 5.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31日。 2.试讲时间:2011年6月中旬。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试讲与面试、考核相结合。 1.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 2.本次招聘试讲以百分制计算。符合条件者经试讲,按1:3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考试的成绩,以试讲和面试成绩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3.市委党校组织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 六、试讲、面试及时间 试讲由市委党校组织进行,面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地点:桂林市委党校教室。 在试讲和面试结束后,当即向应聘者公布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 七、体检、考核 1、体检:拟聘人选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八、相关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25号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办公室。 3.联系方式:电话:0773-3901652联系人:曾斌Email:gldx2010@qq.comQQ号:1420859593 4.报名所需材料:请将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近期免冠彩照发往邮箱或邮寄到单位并注明“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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