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1-06-03 07:4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2011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辽宁省人社厅批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工作地点在大连。 二、招聘原则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1]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具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 > > | 2、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五年及以上核与辐射相关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9日 2、报名地点:辽宁省环保厅人事处204房间(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联系电话:86625360、86625285、86625507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来本人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技术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表请到省环保厅网站下载。 4、报名费每人50元。 五、招聘程序 1、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实际能力等。 2、考核。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 3、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辽宁省环保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附件: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 主管 | 部门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 人数 招聘条件 | 招聘方式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资历 | 辽宁省 | 环境 保护厅 专业技术 | 核与辐射 | 监测分析 1 | 45周岁及以下(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可以放宽到50周岁) | 全日制本科 | 及以上 学士 | 及以上 核工程、核科学与技术、辐射防护、应用化学、电化学 | 高级工程师职称;五年相关工作经验 | 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