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特岗教师-教师招聘
时间:2011-06-03 07:4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吉教联字[2011]2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1年,全省共计4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拟招聘特岗教师289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39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伊通县、镇赉县、大安市、白山市浑江区、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集安市、安图县、辉南县、扶余县、永吉县、农安县。 共计18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柳河县、梅河口市、白山市江源区、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东丰县、乾安县。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通榆县、前郭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与设岗县(市、区)签订 "硕师计划"协议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直接录用为2011年特岗教师,占用当地特岗计划指标。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2009及2010年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1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6."国家计划"岗位面向所有省内、外户籍高校毕业生,"省级计划"岗位仅面向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