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安徽教师招
时间:2011-06-03 07:4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批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附属安庆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34名,其中专任教师21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4名,附属医院医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其中专任教师和附属医院中医临床岗位医师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 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1年6月3日9时至6月7日16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功能区中“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1)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8日16时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情况。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初审未通过的,于6月8日16时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9日16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考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凡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每人80元收取面试费用。 (注意:对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其他人员均须先参加笔试。报名缴费时请登录相应窗口)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可放宽到2:1开考(对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因不参加笔试,不受此限制)。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6月10日9时至16时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15日17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22日(周三)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综合考虑招聘岗位数量情况,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安庆市人社局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对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附属医院中医临床岗位由附属医院按规定要求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实验实训教师和附属医院其它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4、对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的,确定该岗位的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由面试考官组提出具体意见后确定是否聘用。对未达到该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5、直接进行面试考核的应聘专任教师和附属医院中医临床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2011年6月14日(周二)上午8:00,地点: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有关面试及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7、应聘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和附属医院麻醉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岗位的考生,其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决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1:1比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在本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抽调专人成立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的复审、考试以及本方案的解释等具体工作。 有关招聘和考试等信息,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apta.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aqldbz.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 http://www.aqpta.com/)、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 http://www.aqyyz.cn)查询查阅。 联系电话: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56—5306760;5306012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0556-5197707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56—5897207 安庆市监察局0556—5346300;5346301 附件: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2、《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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