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公办中小学补充公开招考教师公告教师招
时间:2011-06-03 07:4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公办中小学补充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是我国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 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天津开发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核心区域之一,已经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第一中学、第二小学是天津开发区建立的公办学校。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各公办中小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补充招聘3名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3名(中学1人:美术1人。小学2人:语文2人)。其中: 1.国际学校(1人):小学语文1人。 2.第一中学(1人):中学美术1人。 3.第二小学(1人):小学语文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优良; 3.身体健康; 4.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 5.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 6.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9.公共英语达到国家4级以上,其中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 (二)具体条件 1.开发区国际学校 (1)在职教师:男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含教学、科研等相关奖励)。 (2)应届毕业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公共英语达到国家六级以上水平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2.开发区第一中学 专业对口,年龄35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以上学历。 3.开发区第二小学 (1)在职教师:专业对口;近年具有基础教育任教经历;具有小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女教师须35岁以下(1975年5月 24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在40岁以下(197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获得过区级以上课、论文、课题研究奖励者优先考虑。 (2)应届毕业生:语文教师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有教育实习经历者及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以下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1.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2.获得特级教师荣誉或具有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 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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