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5-05-14 23:31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为进一步加强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经研究决定,河南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5年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参选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全面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以及敬业爱岗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名单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区,迟到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对于此次招聘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招聘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入编及聘用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机构与纪律要求 成立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残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性事务由省残联人事部具体承办,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协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由驻会纪检组、机关纪委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856600 监督电话:0371--60856326、60856159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4日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