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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潍坊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潍坊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其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本县市区、开发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本县市区、开发区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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