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以上三类应届毕业生的培养方式均不含定向、委培。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截至2016年5月30日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