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招聘单位将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面试小组,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后,根据专家面试小组的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
五、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到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提交体检医院出具的由负责医师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考核以院系党组织推荐意见为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毕业后凭就业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到,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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