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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3)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类别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选择告知承诺制

考全科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4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免试

部分科目

通过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全部报考人员

全部报考人员

不需上传材料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原件)于2023年4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责任编辑:86zhaok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