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检察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 比例进入专业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低于该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如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上述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名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专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专业面试的时间见面试通知单或短信通知。
笔试成绩5日内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zhenjiang.jcy.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专业面试成绩当场(或当日)通知考生,并于次日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和市检察院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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