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专业教学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采用专业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试讲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执行,主要针对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教学试讲的内容按所聘岗位专业设定范围,试讲题目由学院确定,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第二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通过现场答辩,主要针对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知识水平、求职动机与意愿、举止仪表等六大要素进行考核评分,结构化面试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7日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限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条件要求的岗位);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