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考核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报备时须填报《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呈报表》(附件2、3,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各师及师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报师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待遇。 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考核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主要领导的考核汇总表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肩挑人员考核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也要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考核结果失真,或优秀等次人员比例超出规定的,不予批准,并予以通报批评;在考核工作中,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 1. 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 3. 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呈报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