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3年引进博士研究生6名,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教师岗位2023年计划开展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四、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五、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引进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和太原市人才补助外,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文件提供相关待遇。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校(院)可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周转使用期为3年,3年内退出周转住房的,发放安家费20万元,周转住房使用超过3年不再发放安家费。周转住房使用期间,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费用自理。如果不使用校(院)提供的周转住房,发放安家费30万元。以上安家费均含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