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职成[2013]26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中职学校师资建设,针对我校紧缺人才情况,决定面向高等院校现场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平均分70分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style="width: 459.9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margin-left: 4.5pt" "613"> |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 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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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
0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具有中专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特殊岗位可放宽至就业一年内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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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舞蹈教学工作 |
02 |
3 |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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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计算机教学工作 |
03 |
2 |
计算机专业(网络工程、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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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教育学教学工作 |
04 |
1 |
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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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心理学教学工作 |
05 |
1 |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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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艺术(动漫)教学工作 |
06 |
1 |
动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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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 |
07 |
1 |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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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务会计教学工作 |
08 |
1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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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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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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