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经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安顺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书(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在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现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招聘联系电话:0853-6222510 王孝勇(书记、校长) 13985316424 王正明(副校长) 15908535023 汪 文(副主任) 13708537689 邮箱:ASMS2006@163.COM Q Q:653601253 监督电话: 李舰(安顺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18908538010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