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要求,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3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州)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年龄197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1年以上;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 9、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