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 (二)公开考核聘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3年2 月 18日—2013年 2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2.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 符合报考遂宁市安居区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符合报考遂宁市安居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6)。 4.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下载填写的相关表册到报名处报名。 (三)报名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川委发〔2001〕36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第1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2条规定和第4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3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报名时审查合格后免收报名费。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报遂宁市安居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及时发布。取消了招聘岗位的报考者笔试前上班时间在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办理退费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试(考核) (一)公开考试招聘 1.考试组织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综合知识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命题。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联合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3.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 1 月 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发票领取。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 1月 5日上午8:30—10:00统一笔试《综合知识》;2013年 1月 5日上午10:30—12:00统一笔试《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参加本次招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及时公布。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