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并逐级签订考务管理工作责任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抓好运送、保密、分发、组考、巡考、上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流程。 (二)积极协调沟通,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公安、工信、保密、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确保考试安全的工作方案,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除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需要建立应急预案外,各考点也必须做好有关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尤其是针对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三)严格试卷管理,确保安全保密 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的重中之重,事关考试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的一把手对本地区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发放、使用以及答卷的回收、运送、保管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四部(局)下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进行。 存放试卷的各级保密室,须设置专用电话(座机),并保证电话畅通;保密室须24小时两人以上昼夜值守,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试卷进出保密室的全过程及存卷期间,必须进行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监控录像,并实行6小时回放制度。同时要健全保密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要培训到人、落实到位,对于保密室出入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试卷交接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程序。 (四)加强教育培训,狠抓考风考纪 各考点应认真选聘监考教师,严格实行回避制和交叉监考制;要加强监考教师的管理,明确监考要求和职责,加大考前考务培训力度;考点要在考务办公室对全部监考人员实行安检,防止个别人违规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监考教师的私人物品应存放在考务办公室或者考生集中物品存放处。 各考点应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考生须在考前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各考点要严格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有组织的集体舞弊和考务人员参与、协助舞弊等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