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讼师的名声太臭,到了近代,为了引进西方的法律,在翻译西文中lawyer一词,学者们还是动了脑筋的。日本当初引进西方法律时,把律师翻译为“代言人”,后来又改为“辩护士”。这个译法没有被中国的学者沿用。就想出了“律师”这个词。成书于1879年的薛福成《筹洋刍议》,大概是最早采用“律师”一词的。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接受。民国成立后的不久就公布了第一部律师法律,这样在历史上第一个开业律师被杀两千五百多年后,中国才有了正式的律师。 ——(摘自《豸的投影》,上海三联书店) 10.下列有关“律师”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律师”。 B.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讼师”,或者叫做“讼棍”。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