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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能“赚外快”吗?看看《公务员法》怎么说(4)

时间:2016/06/23 22:08:44来源:未知 作者:kaoshi 点击:
张政伟表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


  张政伟表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根据此项规定,公职人员如辞职经商,有相应的年限间隔限制,否则根据规定,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来自河南法制报的文章全文。


  编后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认为,公务员代表着政府机关和部门的形象,一言一行也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和部门的印象和公信力的判断。如果公务员忙于为自己创造个人财富、营造个人私利,必然对自身本职工作有所影响,也会削弱政府机关和部门的影响力,造成不良影响。更有甚者,也会为不正之风的泛滥提供温床和便利。所以,对于公务员的任何违纪现象要及时“喊停”。考生们进入体制内也要严于律己,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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