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安福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执行。年龄、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安福县人社局。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减(个别特殊岗位经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除外),并于 4月4日前在网上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4月5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4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安福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