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25个以上省级平台及若干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完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册用户达到6000万人,提供超过500万条的数字教育资源,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全覆盖。 五是国家和省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全面完成,重点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建成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伴随式”收集、分层次开放共享。 六是示范推广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改进教学管理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应用。 七是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 八是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完善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制订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 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 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创新机制、深化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 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等重大战略对人才培养等工作的部署。(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 召开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交流推广区域整体推进“三通两平台”经验和信息化教学应用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 召开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现场会,研讨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推进策略和有效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民族司、基础二司、民族教育中心)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2.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推动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工作,加快推进薄弱校互联网接入,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5%,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60%以上。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办、规划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