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0:00至4月5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3月31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9:00至26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将于2023年8月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