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判词 马啸 《光明日报》(2)
时间:2015-08-21 20:52 来源:未知 作者:86zhaokao.cn 点击:次
《鹤林玉露》记载,北宋名臣张咏为崇阳令时,一天他看到一名小吏从国库中出来,鬓旁头巾下夹着一文钱,便责问他,小吏承认是从国库中取的。张咏命令杖打这名小吏。小吏大怒道:“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咏提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据木断,水滴石穿!”便亲自斩了这名小吏。 《唐语林》载,有一鞋匠与乐工是邻居,鞋匠的母亲去世,乐工演奏音乐的声音不断,鞋匠非常愤怒,与乐工发生争执,遂将乐工告到衙门。乐工辩解道:“此某业也,苟不为,衣与食且废。”官员写判词道:“此本业,按可丧辍?他日乐工有丧事,亦任尔齿鞋不辍。”这个判词写得让人喷饭,你丧母固然悲痛,但也不能不让人家乐工吃饭,那么为了公平起见,等乐工母亲死了,你也可以继续做鞋,这不就扯平了么。 还有很多判词是以诗词的形式写成的。 《尧山堂外纪》卷五十二载,灵隐寺有僧名了然,与妓女李秀奴相好,日久天长银钱耗尽,李秀奴拒绝再与之交往,了然仍然迷恋不已。一日晚上,了然乘醉而往,李秀奴不纳,了然一怒打死了李秀奴。案子到了官府,当时知府是苏轼,看到了然臂上的刺字:“但愿生同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苏轼提笔写了一首《踏莎行》:“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空持戒。一从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剌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判讫,押赴市曹处斩。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