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聘用人数的2倍,本岗位的所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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